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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謬的科學證據

2017/06/02

自由時報2017年6月2日:自由廣場》荒謬的科學證據

李俊億

冤案不檢討,如何期待不再發生?今年三月十四日,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諮詢政府鑑定單位代表「如何提升科學證據品質避免冤案」,會中驚見代表法務部鑑定單位之主管,竟是江國慶冤死案中科學證據鑑定人之一。不禁恍然大悟,為何在國內無法檢討冤案?檢討冤案才能避免冤案,然而,要期待鑑定單位自我檢討是違反人性,尤其鑑定主管為當事人更是禁忌,法務部身為鑑識與法醫單位之主管卻毫無作為,不知如何期待避免冤案?只能靠國是會議提案,真是無奈。

依據江國慶案空軍作戰司令部判決書敘述:「據法務部調查局對被告所做鑑定測謊報告,發覺其涉有重嫌乃鎖定之。」又依監察院九十九年五月十四日糾正文顯示,江國慶被關禁閉並陸續遭遇非法取證情事,均在其未通過測謊與法醫鑑定書發文日期(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三十日)之後發生,此更顯示科學證據在此冤死案所扮演的關鍵角色。另再審無罪判決書敘述:「本件由原國防部軍法局委託鑑驗,渠等均參與當時嫌犯精液部分之鑑驗,渠時係採取衛生紙中『含有血跡斑跡處』來鑑驗,而『SM試劑精斑檢查法』是用來初篩精液斑跡,『抗人血紅素血清免疫沉降反應試驗法』則是用來確認精液斑跡…。」此敘述顯示,當時之鑑定單位係以驗血試劑檢驗精液,因「抗人血紅素血清免疫沉降反應試驗法」係用來鑑定血跡是否為人血之檢驗方法,而非精液之鑑定方法。又法醫報告在無刀傷下研判凶器為「刀刃狀鈍狀異物」,這些荒謬的科學證據,竟是國家級鑑識與法醫單位所提出,顯示提升科學證據之品質是不能等了。mor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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